【导读】国家府特殊津贴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现行国家特殊津贴是一次性发放人民币20000元,对1995年以前享受津贴待遇的人则继续按月发放。
什么是国家特殊津贴
国家府特殊津贴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并且会获得相应的金钱奖励。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行国家特殊津贴多少钱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我国从1990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放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国家特殊津贴标准变化
1、国务院自1990年起,每年有一些专家和学者享受国务院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每月津贴100元,占当时正高级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1000元的10%。
2、自1995年起变为一次性发放津贴,即1995-2000年一次性发放5000元;
3、2001-2006年变为一次性发放10000元;2007年起又提高为20000元;
4、由于1995年以前享受特殊津贴人员每年得到政府津贴为1200元,与2007年以后的一次性20000元的特殊津贴比低得太多。国家自2009年1月1日起将1990年至1994年获得津贴人员每月100元标准调高至每月600元。
【注意】为了保证政府特殊津贴的严肃性和起到应有的作用,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或取消特殊津贴:
1、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长期不归者,停发特殊津贴;
2、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停发工资者,停发特殊津贴;
3、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而取得特殊津贴者,取消特殊津贴;
4、丧失或违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思想基本条件者,取消特殊津贴。
哪些人可以享受国家特殊津贴?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科学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之法,经省(市)级教育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或效益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6、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立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技术研究及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8、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的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的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为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2019国家特殊津贴名单
中国社会科学院42位专家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9.02)
赵京华(文学所) | 巴莫曲布嫫(民文所) | 吴晓都(外文所) |
吴福祥(语言所) | 尚 杰(哲学所) | 魏小萍(哲学所) |
郑筱筠(宗教所) | 李裕群(考古所) | 黄正建(历史所) |
刘 晓(历史所) | 金以林(近代史所) | 俞金尧(世历所) |
许建英(边疆所) | 朱恒鹏(经济所) | 魏明孔(经济所) |
郑红亮(经济所) | 张其仔(工经所) | 刘戒骄(工经所) |
苑 鹏(农发所) | 赵 瑾(财经院) | 李富强(数技经所) |
张晓晶(城环所) | 周汉华(法学所) | 王敏远(法学所) |
柳华文(国际法所) | 郑信哲(民族所) | 张继焦(民族所) |
陈光金(社会学所) | 张 翼(社发院) | 姚枝仲(世经政所) |
程卫东(欧洲所) | 朱伟东(西亚非所) | 张 凡(拉美所) |
赵 梅(美国所) | 杨伯江(日本所) | 金民卿(马研院) |
李正华(当代所) | 刘 霓(情报院) | 郭沂纹(社科出版社) |
李红岩(社科杂志社) | 杨 群(文献出版社) | 冀祥德(方志办) |
【相关问题】
一、国务院特殊津贴终身享受吗?
【答】国务院特殊津贴在1995年之前批准的,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后批准的,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2)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
二、政府特殊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政府特殊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全国先进工作者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吗?
【答】全国先进工作者与政府特殊津贴两者没有必然联系,符合条件的全国先进工作者当然可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不符合条件就不能享受了!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其它相关条件(具体条件见正文)。
国家特殊津贴常见问题
转载注明:http://www.gongjiao160.com/shehuifuli/19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