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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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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理注意事项

时间:2012-10-23 11:20 来源:社保查询网 编辑:Sinky 收藏 推荐

  生育保险是对女性生育的一种生活安全保障,也是国家社会对女性的一种关怀体现。因此办理生育保险是很重要的。下面就告诉您几个生育保险的注意事项吧!

  1、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的,所以建议员工产假结束后去办理报销,这样生育津贴会一次性发放。

  2、单位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或计划生育费用向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申报截止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作放弃处理。

  3、如果公司为员工交了商业保险,商保也可以报一部分,要在报销材料送给生育科之前将出院小结,发票等其他材料复印一份,生育科有的材料不会退回,而商保复印件就可以报销了。

  4、在生育保险方面,即使女方没有工作,只要丈夫参保,同样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5、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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