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使两项基金做到应收尽收,以保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大通县采取有效措施,从2011年6月份开始,对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进行年度核定调整。
截止目前,企业工伤保险已核定缴费基数单位121户20886人,占参保单位总数的100%;生育保险已核定缴费基数32户7209人占参保单位总数的100%。按新核定的缴费基数,全县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基金应补缴额共计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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