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社保查询 > 社保政策 > 生育保险 >

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时间:2011-10-10 10:19 来源:社保查询网 编辑:Sinky 收藏 推荐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是在今年7月1日后生育或不慎流产,享受待遇标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我市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配偶未能就业,同样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标准为最高限额下据实补贴,最高补贴为1000元。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如果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已从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将不再重复支付,按本市确定的享受标准补给差额。

  参保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如何申报相关待遇?据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季度集中申报,在每季末最后10天内上报,具体申报材料为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婴儿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发票以及单位出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证明等相关证件。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或流产时间在今年7月1日前的,补贴标准为生育或流产前参保职工本人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如果在7月1日后生育或流产,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新参保单位以上年度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津贴发放标准。


把"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分享给你的好友吧!

本站提供最新的社保查询相关信息,本站所有生育保险均来自当地社保局或者网络收集,如果有错误点击此处挑错,我们接到反馈后将及时更正,谢谢您的合作。请大家记住本站网址:社保查询网[http://www.gongjiao160.com]

订阅服务
社保查询网快速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