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民生之基。
截至“十一五”末,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了20.19万人、5.5万人、29.45万人、7.75万人和3.9万人。
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市基本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一体的多险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覆盖范围已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
随着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也不断增强。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六项社会保险已全部实现了以统收统支为核心的真正意义上的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额也屡创历史新高。
“十一五”末,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已达18.5 亿元,是2005 年的7倍,年均增长幅度达110%,基金支付能力不断增强。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社会保障工作的终极奋斗目标。在过去的五年中,我市连续6 次调增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6 年的557 元增长到2011 年的1200 元,增幅达到了115%。与此同时,通过下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的方式,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15 万元和10 万元,分别达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4倍和7.6倍。今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更好地维护了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架起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