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从明年起,新农合又有新变化了。
据悉,从明年起新农合也有了大病医疗保险,20类重大疾病首先纳入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同时新农合大病保险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方式。下面我们就来首先了解一下20类重大疾病包括哪些以及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要具备的条件吧!
20种重大疾病如下: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要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
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承办工作,并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在统筹地区设有分支机构能够组建具有专业背景的服务队伍,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即时结报点;
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名词解释: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