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凭低收入家庭证明等提取
2011年高考已经结束,成绩的公布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随着众多学子进入渴望的象牙塔的日子已越来越近,很多贫困家庭的父母正为孩子的学费问题发愁。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省低收入家庭子女若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本家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部门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学费。
据了解,2010年11月8日我省新修订的《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如有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学费。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不能超过学生当年的学费总数。
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如有意提取住房公积金交学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据了解,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递交以下有效证件或证明: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收入家庭证明书,或者低保证明;新入学的大一新生需要入学通知书,非大一的需要所在院校出具在读证明;学校的学费催交单;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该负责人介绍,家长可凭以上证件到本家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申领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据了解,从申领到提取公积金大概一周时间。